“九爷”不是别人,乃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飞的雅称。1991年9月24日,是“九爷”于飞的长女于文菁、小女于玲大喜的日子:香港德成有限公司宣告成立。这家私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一万港元,公司由“九爷”的两个女儿、大女婿袁健、顺德人林伯洲(传说是于飞的干儿子)四个来香港定居仅几个月的人员组成,于文菁是公司的发起人和实际决策人。同年11月,林伯洲受于文菁的派遣,到佛山拜访了“九爷”的老部下、时任佛山建行行长的张柏森(出逃国外后追捕归案),双方一拍即合,决定共同经营大亚湾土地项目。张柏森离休后,由杨成仁(现已逮捕)接任行长之职,继续推进惠州大亚湾购地事宜,共同规划经营。
至此,“九爷”的两个女儿及亲信做好了结网的基础工作。余下的事,非“九爷”出面不可,因为土地的价格和数量是盈利大小的关键环节。久居官场的于飞为要到3500亩的巨额土地,着力抛出两招。
第一招:“居高临下、大政府对小政府。”于飞为了掩盖为子女的公司及合作单位要地的行为,利于理直气壮要地,于1992年5月,背着省委、省政府、省人大领导,提出要在大亚湾规划区划1万亩土地由省政府组织省内公司开发。并在惠州市有关领导的陪同下,踏看和选定了开发前景较好的樟树埔地段。于胸有成竹地对在场的惠州市和大亚湾的领导说:“省经协办要在这里搞成片开发,赚了钱之后,也可分点给你们。将来你们需资金,我可以帮助你们组织几十个亿来开发。”等等。
1万亩地的小区开发!几十个亿前来助阵!这对一个新的开发区来讲,不是机遇是什么?且又是刚从常务副省长转到省人大当副主任的省领导亲口讲的,当地领导哪有不动心的道理?哪有不合作不支持不听话的道理?
引发起惠州市人的热情和重视后,于飞马上使出第二招:“抛玉引砖、打上取下。”1992年6月,于飞和省经协办一位副主任及随行人员,约惠州有关方面负责人到广州谈购地签约事宜。在这次具体的谈话中,于飞授意省经协办要地6000亩,价格要极低。惠州方面一听这回事,一股“上了套”的羞辱感涌向心头,谁也没想到是这么个支持法儿,又不便发作。而于飞早就心怀鬼胎,他准备将6000亩地一分为二,2500亩是省经协办的,3500亩就是女儿的香港德成公司的。3500亩,这就是3个月前,于飞的女儿、亲信们要的数目。3个月后,于飞便不折不扣地实现了他们的愿望。过了一段时间,惠州方面推说没有6000亩地,于飞又说先给香港德成公司吧,外商嘛,弄不好就会告状,省经协办的地就放一放。
从1万亩到6000亩,从6000亩到3500亩,从组织几十个亿到与只有一万港元注册资金且在国内是非法公司的“香港德成公司”合作,于飞老爷子的脑袋可真够聪明的!
在地皮数量之争展开时,其价格的烽烟已袅袅飘起。要知道,惠州人可不是孬种,也不是没见过风浪的。把镜头推至当时的一轮谈判地点广州某大楼的小餐厅吧。当时惠州大亚湾方面参加的有关方面负责人黄光、廖伟光等人,省经协办方面的有于飞为首的一干人等。双方首先就土地数量和地价问题进行谈判。省经协办方面提出面积不少于6000亩,地价每平米不超过120元,其中征地、拆迁、青苗补偿、教育附加、“三通一平”、办证等各种税费均由大亚湾方面负责。大亚湾方面则坚持樟树埔范围地数不够,最多只有5000亩,地价每平方米120元太低,不能少于260元。黄光表示,价格差异太大,不能签字。于飞对“不”字很敏感,恼怒地训斥黄光,“小里小气的,大家都互让一点嘛”。面对凌厉的权势和咄咄逼人的声色,黄光以“下级”应有的姿态沉默了,但仍拒不签字。
1992年6月28日,于飞和省经协办有关人士约大亚湾开发区的有关领导,再次洽谈出让土地一事。于飞还让于文菁通知了林伯洲参加(于文菁还授权林参加谈判和签约)。于飞主持会议,首先协商地数、地价。省经协办方面出面主谈,提出地数不少于6000亩,地价每平方米120元;大亚湾方面由廖伟光主谈,廖说面积只能提供5000亩,地价每平方米260元。于飞说:“我在佛山当市长时,省里的部门下来搞开发,我们什么要求都不提,给优惠,我带人去你们那里搞建设,你们提条件,这个那个的,我原以为你们很开朗,但现在你们使我失望。”大亚湾方面解释说:“我们一分钱都没有,大亚湾建设有困难,你作为省长再加点钱不算什么。”于飞说:“不能这么说,这体现了一个地方对省里部门参与建设的态度。”面对着一步步的压力,大亚湾方面仍坚持说:“地数给5000亩,地价每平方米不能少于22O元。”于飞仍不满意,并拍着对方的肩膀说:“你怎么学得这样子!”廖伟光不便在此硬顶下去,只好表示“地数尽量满足,今后以实地测量为准,是多少算多少;地价每平方米不能少于200元,再少我们无法做工作”。省经协办方面则坚持“地价每平方米不能超过160元”。双方争执不下时,于飞出面拍板说:“你们都不要争了,双方都让一让,地价每平方米180元,地数5000亩,就这样定算了。”鉴于于飞拍板定夺,双方表示认可。于飞松了口气,望了林伯洲一眼。林伯洲会神地向于飞提出可否增加1000亩。于飞故意不表态,乜斜了一下大亚湾方面的代表,不紧不慢地敲了一下桌子,又呷了口茶。这些“官场”动作,令大亚湾方面的代表有点不寒而栗,勉强表示可以。但签字时大亚湾方面突然发现有两份协议书,其中省经协办受让土地2500亩,香港德成有限公司受让3500亩。他们十分吃惊,急促地质问于飞:“怎么又跑出一个单位来,又是香港公司,我们没法做主给他们地。”
大亚湾方面又强调说,香港公司在大亚湾没有注册房地产企业,按法律规定是不能要地的。这时于飞不得不解释说“是一回事,一样的”。
最后土地出让方以“惠州市大亚湾规划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的名义与省经协办和德成公司分别签署了两份《关于出让大亚湾规划区内樟树埔范围土地协议书》,香港德成公司的代表林伯洲签字。按协议规定:大亚湾方面将樟树埔地段350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给香港德成公司,这些土地可作工业、商贸、住宅、仓储建设及转让出租抵押等用,但如转让、出租则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出让使用期为工业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地价每亩12万元(即每平方米180元),其中包括土地出让金、征地拆迁、青苗补偿、教育附加、办证等各种费和“三通一平”费用。
协议签订后,省经协办和德成公司均按协议付了首期地价款,其中德成公司于1992年7月10日由合作单位佛山建行以三张支票向大亚湾支付地价款1.17亿元。德成公司和佛山建行与大亚湾签订协议后,哪有开发的实际能力?同年8—9月份,于飞与原佛山建行行长杨成仁通电话说“大亚湾化工厂近期办有困难,房地产形势也不乐观。大亚湾的地你们要能卖就赶快卖了为好,能赚多少算多少”,并表示不然会有风险。杨与于飞通话后,及时把于飞的意见转告了香港德成公司的林伯洲等人,叫他们利用各自的熟人和关系尽快找买主,把地抛出去。9月中旬,他们找到了买主惠州东海公司。
香港德成公司在于飞的帮助下拿到土地红线图后,在未办理任何用地报批手续,未领取土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的情况下,就于1993年2月9日与东海公司签订了《关于转让大亚湾规划区内樟树埔范围土地协议书》,开始对上述土地进行非法炒卖。该协议书约定,将3500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东海公司,除地价提高到每平方米380元外,其他内容与原受让协议相同。东海公司与德成公司签约后于1993年2月至6月,分7次向佛山建行营业部汇出地价款3.03亿元给德成公司。3亿多元到口袋里了!从买地到卖地,只有6个月的周期。昨天还是“赤条条”的于家小姐此时已魔术般变为亿万富姐了。激荡之余,于文菁等人恐夜长梦多,急忙将非法所得大部分汇至香港,漏报增值税2200多万元,行贿有关人员达数百万元。
德成公司将地抛出后,惠州东海公司又于1993年2月19日至23日将该土地以每平方米680元转让给湖南邵阳三家公司。邵阳三家公司支付给东海公司首期价款2.5亿元。
由于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1993年底大亚湾的房地产市场已明显降温。因湖南邵阳三家公司的资金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部分来自于内部集资,原本想将土地加价炒给四川的几家公司来收回投资,偿还贷款和集资款,但市场不景气,土地难于脱手,资金沉淀,造成湖南邵阳市集资卖地的单位和个人倾家荡产,引发了一系列尖锐的矛盾和严重的后遗症。迄今,湖南邵阳的三家公司、近58个单位、近万名干部群众的集资款仍有2亿多元无法收回。当时湖南邵阳市派出公安、检察、法院、银行及有关集资单位和企业十余人前来大亚湾,要求大亚湾规划区管委会出面解决。他们提出了几个问题:一是土地面积不实,实地只有1500亩出让,而转让合同却写明是3500亩,而且均以3500亩作价,有明显的欺诈行为;二是土地已转让几次了,但手续尚不完备,连正式用地批件也没有,是不合法的转让,并因此要求退款。在这种情况下,湖南邵阳集资单位、邵阳三家公司、东海公司与香港德成公司之间的矛盾也迅速激化。
于飞为了子女所在的香港德成公司要地3500亩,当德成公司卖给惠州东海公司时,在红线图上核定为3300亩,并以此数成交,收取了3.03亿。而惠州东海公司在卖给湖南邵阳公司时,以3500亩定价,而最后的核定数只有1500亩。就是说,于飞的女儿所在的香港德成公司在“图纸上”空卖了1800亩地给了惠州东海公司。应该说,这是个以于飞子女利益为中心的、带有严重欺骗行为的非法交易。
在3.03亿元的收入中,扣除1.17亿的地皮价,扣除已吐出的2000万元,香港那小小的德成公司净赚1.66亿,仅于文菁一个人就分得2887.8万元(这个金额仅仅是有凭证的保守数字)。一分钱不花,转手之间就是近3千万元的收入,这是内地3000多名处级公务员全年收入的总和。
于飞的“大乔小乔”在大吃一口后,便缩回到香港有名的富人区———西贡清水湾那个豪华的自由世界自行其乐。第一受让方东海公司花了3.03亿元从“二乔”手上买得地皮后,以每平方米680元的价格卖给湖南邵阳三家公司,本又可大赚一笔。谁知,邵阳的公司时运不济,正赶上整个大亚湾房地产市场急剧降温,结果没转出手,一下压进去几亿元人民币,几十个单位、上万名集资者情绪冲动,或跳楼自杀、或准备自杀、或上访告状,呼天抢地,一片悲惨景象。此时,于飞投机炒地一事再也捂不住了。贴有0.20元钱邮票的举报信飞向国家土地主管部门;经核实后,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立即报告了中央纪委、监察部。
面对大白的真相,于飞“倒”下了。中纪委经报中共中央批准,于1998年10月9日在北京向全国发布了开除于飞党籍的决定。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的指示,广东省国土厅没收了香港德成公司非法所得1.66亿元,并处罚款8300万元。
就在于飞颇感惊诧和遗恨之余,老百姓不禁要问,这个造孽的于飞接受了开除党籍的处罚就没事了?那些和于飞一样拥有对民脂民膏有掠夺大权的人该如何削弱、控制、监督和打击?从于飞参与的这件全国特大的“炒地案”中,我们又不得不产生这样的联想:在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和有效监督的当今社会生活中,到底有多少特权者像于飞及其亲属一样轻而易举地一夜暴富而至今却仍安然无恙逍遥法外?这些借助特权的暴富者是永远地逃离或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将拭目以待。